根据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12日起到2018年3 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89090333; 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政编码:325027。
原标题: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10发表时间:2018-03-1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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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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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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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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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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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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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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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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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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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0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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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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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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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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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2日
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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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not pick the sesame seeds but overlook the watermelons. 勿拣了芝麻,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