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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公开选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专职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关于印发《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严管”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综治委〔2016〕56号)、《关于配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请示》(陵综治办〔2017〕18号)及《关于综治办要求配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意见》(陵人社〔2017〕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综治委研究决定,现优先从我县在职网格员91考试网开选聘90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兼任网格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省禁毒委关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30:1的比例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此次选聘专职工作人员90人,其中男85人,女5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必须为我县各乡镇在职的网格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戒毒工作,热心村社区事务,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
(四)(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99年1月 1 日至1972年1月 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优秀网格员或有禁毒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55周岁,(即1999年1月 1 日至1962年1月 1日期间出生);
(五)初中及以上学历。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程序包括报名、考试、体检、政审。
(一) 报名工作
1.方式:个人报名。
2.地点:陵水县椰林镇文化南一路(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0日。
4.提供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3)学历证、学位证等;
(4)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二)考试工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三)体检工作
按笔试和面试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海南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政审工作
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聘用工作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如聘用人员中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将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优秀网格员。
3、拟聘用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由我司派遣到陵水黎族自治县社会管理综合信息指挥平台办公室安排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登记、档案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及时采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掌握动态信息,建立台账资料,开展各项管控措施。
(二)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按照规定尿检次数依法落实尿检工作,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报公安机关强制检测。
(三)协助工作小组人员,上门家访,落实谈心谈话措施,掌握并如实记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思想动态及现实戒毒表现。
(四)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和职业技能培训,协助提供就业指导、就学、就医援助等帮助。
(五)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需要变更执行地、请假外出和是否符合解除、中(终)止戒毒(康复)等情况进行查验,按规定社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审批。
(六)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劝诫;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毒、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戒毒康复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评估。社区戒毒的每季度一次小结,每半年一次综合评估;社区康复的每半年一次评估。
(八)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待遇
工资标准为2200元/每月(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聘用时间、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时间从合同签订时起计算。
七、其他
(一)被选聘人员将分配到11个乡镇综治办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
(二)被选聘人员必须同时担任规定辖区内的网格志愿者。
(三) 被选聘人员原则上由乡镇综治办管理为主,业务培训、考核工作由乡镇主导,县禁毒办、县综治办(县社管办)共同指导。
附件:
1.选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分配安排表
附件1:
关于选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吸毒人数
|
男
|
女
|
选聘专职人员
|
男
|
女
|
1
|
椰林镇
|
1230
|
1208
|
22
|
41人
|
40
|
1
|
2
|
新村镇
|
370
|
360
|
10
|
13人
|
13
|
1
|
3
|
光坡镇
|
355
|
349
|
6
|
12人
|
11
|
1
|
4
|
英州镇
|
170
|
170
|
0
|
6人
|
6
|
0
|
5
|
提蒙乡
|
116
|
116
|
0
|
4人
|
4
|
0
|
6
|
三才镇
|
106
|
101
|
5
|
4人
|
3
|
1
|
7
|
本号镇
|
65
|
61
|
4
|
3人
|
2
|
1
|
8
|
黎安镇
|
94
|
94
|
0
|
3人
|
3
|
0
|
9
|
隆广镇
|
18
|
18
|
0
|
1人
|
1
|
0
|
10
|
文罗镇
|
11
|
11
|
0
|
1人
|
1
|
0
|
11
|
群英乡
|
2
|
2
|
0
|
1人
|
1
|
0
|
共计
|
|
2559
|
2512
|
47
|
90人
|
85
|
5
|
2. 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公开选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公开选聘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
民 族 |
| 籍 贯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党 派 |
| 参加党 派时间 |
| 婚 姻 状 况 |
|
身份证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报 考 职 位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电子邮箱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办公电话 |
| 住宅电话 |
| 手机 |
|
简
历 |
|
近三年获得奖励情况 |
| |
专业特长及个人简要评价 (不少于300字) |
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初审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Labour created man himself. 劳动创造人.
In valour there is hope. 希望在于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