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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8年03月江津区考核事业单位招聘169人公告 - 重庆^91考试网(二)
2018-03-30 18:10:1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说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方式详见附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公开考核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上述两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选岗

报考10-11号、17-19号、23-30号岗位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后,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办理。

(三)考察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并做出考察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选岗资格,其缺额在选岗后统一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选岗结束3个工作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通知、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本公告由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江津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

附件1-5:重庆市江津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和报名登记

附件4
江津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部门、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栏表
岗位序号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名额招聘条件要求面试方式
学历(学位)专业性别年龄其他条件
88区交委区交通工程质监站工程岗专技12级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交通运输类不限35周岁及以下不限结构化   面试
89区畜牧兽医局柏林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岗1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及 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动物科学类
90区委宣传部聂帅馆宣教讲解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30周岁及以下 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现场模拟讲解
91宣传节目表演岗1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具有扎实的表演功底和专业素养,能胜任大型表演活动节目编排和指导工作特长展示+现场节目编排
92区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舆情信息岗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新闻与传播、新闻学、传播学35周岁及以下不限结构化    面试
93网络安全岗1计算机类
94四面山管委会四面山森管局资产管理岗1经济学类
95林业岗1园艺学、植物检疫、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园艺)、农业推广硕士专业(植物保护)
96综合岗1政治学类
注:考核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5:1,该岗位在面试前进行笔试。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5,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经研究,同意该同志参加重庆市江津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ⅹⅹⅹⅹⅹ单位ⅹⅹⅹ岗位。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注:“单位负责人签字”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工作经历证明附件9

工作经历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学 历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从事

工作

及表现

该同志于             月至          月在我单位                                                                     从事           工作。

工作表现:

 

特此证明

单位

意见

所从事工作是否属实: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2)单位未签章此表无效。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节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卫生法上的法律责任即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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