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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8年04月广西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9人公告(第三批)(二)
附件2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第三批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2.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第三批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doc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第三批公开竞聘上岗简章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是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和《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贺州市范围内公开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范围 贺州市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在职企业单位人员;贺州市工业园区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符合竞聘条件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公开竞聘岗位数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9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 三、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五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事业)未满两年的;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竞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待遇及保障 (一)薪酬待遇 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有关规定,薪酬总收入原则上按市本级同等级别工资的3倍确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和年终绩效构成(年终绩效由市相关部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系数),其中:管理岗一级约16万元/年,管理岗二级约13万元/年,执行岗一级约11万元/年,执行岗二级约8.5万元/年,执行岗三级约6万元/年。 (二)基本保障 贺州市范围内(不含粤桂示范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除特殊岗位指定要求在编人员外,需放弃编制身份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竞聘上岗人员按薪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五、方法程序 (一)个人报名(2018年4月11日前) 自简章发布后,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等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简历后面)、《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公开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8年4月13日前) 由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委竞聘上岗工作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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