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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县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公告
平潭县卫生局 平潭县人事局
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
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公告
根据《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1〕45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拟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3名、专科毕业生5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1.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
2.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3名、专科5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下表:
学历
| 临床医学
| 中医学
| 中西医结合
| 合计
| 备注
|
本科
| 1
| 1
| 1
| 3
| 根据报名情况,各专业可调剂
|
专科
| 5
|
|
| 5
|
|
考生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统一招聘后再具体安排用人单位。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平潭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pingtan.gov.cn。)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9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平潭县卫生局(平潭县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
报名须携带的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往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考试、考核(评)
考核(评)可以采用面试方式,通过对毕业生在校成绩、工作经历、临场表现以及专业基础知识问题、技能操作等方面综合考核,确定其考核成绩。若报考人数较多,无法以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择优选聘人选时,可采用笔试方式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和公示
考核合格人选需到县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拟聘人选通过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报经县人事局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与受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联系电话:0591 – 24360047
平潭县卫生局 平潭县人事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