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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宝安区委组织部核准,新安街道办拟招聘1名工勤雇员和1 名专业技术雇员,具体要求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招聘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3.应聘工勤雇员的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应聘专业技术雇员的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 时间:2011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地点: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805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2349619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新安街道办事处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三份):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原件,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空表见附件2);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身份证和户口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属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由新安街道办对报名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岗位条件,参考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3倍研究确定岗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面试
2.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知识。
(二)面试相关事项
新安街道办将另行通知面试人选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新安街道办事处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新安街道办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
七、公示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招聘雇员岗位表;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招聘雇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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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单位
| 招考岗位
| 岗位 类别
| 雇用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考生户籍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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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最高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职称
| 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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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 管理员
| 工勤
| 1
| 男
| 25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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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学历,中共党员
|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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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办
| 统计员
| 专业技术
| 1
| 女
| 40
| 大学本科
| 学士
| 经济学类
| 中级
| 具有统计中级职称,有2年以上统计工作经验。
|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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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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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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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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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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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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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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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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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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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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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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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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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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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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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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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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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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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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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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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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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信息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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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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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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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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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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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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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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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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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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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名称
| 报考岗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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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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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2、此表任何栏目内容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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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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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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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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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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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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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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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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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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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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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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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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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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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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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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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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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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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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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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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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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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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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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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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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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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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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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雇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提交引进人员所需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职员、雇员单位和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雇员,须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雇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