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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考雇员的公告
2011-09-02 21:28:2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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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考雇员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辅助管理岗位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辅助管理岗位雇员(电子监察室监督雇员1名,巡视检查一室监督雇员1名,巡视检查二室监督雇员1名),具体职位及有关要求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类。
(四)应具有龙岗区户籍(在龙岗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站临聘满2年者户籍可放宽至深圳市户籍)。
(五)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8月31日。
(六)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08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1年9月7日(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区政府大楼1544室)
(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招考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学位证及证书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和成绩单);
3、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6、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包含有无参加“六四”以及^法**功。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证明,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三)报考者本人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报区委组织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测试
测试方式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拟聘(雇)用名额的10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聘(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聘(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
笔试委托考试机构出题,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与行政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布。
面试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考试总成绩排定顺序,按总成绩高低最终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雇)用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按照区委组织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区纪委统一组织到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人选时公布。
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雇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纪委办公室报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招考咨询电话:28909686、28911119
区委组织部投诉电话:289097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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