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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是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直属正科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经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2011年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类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录用;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与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 2
| 道路与桥梁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2007~2011年毕业生
能熟练运用WINDOWS操作系统及OFFICE办公软件。
|
2
| 机电工程
|
1
| 试验检测
|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省交通质监站办公室(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大楼东楼707室)
联系电话:0351—70212097031244
联系人:任鹏王引珍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3张。考生应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省交通质监站负责。招聘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1年9月23日至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专业测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其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
考试时间:2011年9月25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30——5:00专业测试
2、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其^91考试网共基础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考核、公示及录用
1.体检、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进入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交通运输厅核准后,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网站及山西交通报上公示七日。
3.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