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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35名路政执法人员实施方案
2011-09-11 23:28:0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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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1年公开招聘35名路政执法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设置与调整的批复》(桂交人教函〔2011〕615号)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拟招聘路政执法人员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长期在驻地工作;
 
4.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本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有文艺或体育特长者优先录取;
 
7.岗位、人数、性别、学历等要求请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一)发布招聘信息
 
主要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www.gxewa.com)(以下简称“区高管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填写应聘报名表。报考人员登陆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区高管局网站后,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和报名登记表(二),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填写报考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提交报名登记表。参加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点的不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提交应聘报名表(报名点将与考试点安排相同):
 
南宁报名点邮箱:gaoguanzzc@163.com
 
河池报名点邮箱:hechiluzheng@163.com
 
(3)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9月9日至10月8日
 
2.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审查点分两个,一个是南宁审查点,一个是河池审查点。报名表选择哪个报名点,就在哪里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一)一式两份、户口簿(河池市常住人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应聘相关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张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查。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区高管局网站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1.笔试
 
(1)按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组织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包括政治、语文、法律、职业道德常识等)。
 
(3)准考证打印以及考试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区高管局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区高管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4)出题和评卷。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出题和评卷。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区高管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一般为7~9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4)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2-3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按招聘各岗位人数的1:1.2—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在区高管局网站上公布。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谈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包括报名材料(原件)等资格的复审,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以及考核情况,经本局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公示中发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取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暂不入事业单位编,福利待遇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在编人员。
 
四、纪律和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自觉接受驻厅监察部门、厅人事处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4.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何小姐,0771-2115913、2115937)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1年公开招聘35名路政执法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设置与调整的批复》(桂交人教函〔2011〕615号)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拟招聘路政执法人员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长期在驻地工作;
 
4.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本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有文艺或体育特长者优先录取;
 
7.岗位、人数、性别、学历等要求请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一)发布招聘信息
 
主要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www.gxewa.com)(以下简称“区高管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填写应聘报名表。报考人员登陆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区高管局网站后,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和报名登记表(二),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填写报考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提交报名登记表。参加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点的不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提交应聘报名表(报名点将与考试点安排相同):
 
南宁报名点邮箱:gaoguanzzc@163.com
 
河池报名点邮箱:hechiluzheng@163.com
 
(3)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9月9日至10月8日
 
2.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审查点分两个,一个是南宁审查点,一个是河池审查点。报名表选择哪个报名点,就在哪里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一)一式两份、户口簿(河池市常住人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应聘相关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张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查。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区高管局网站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1.笔试
 
(1)按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组织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包括政治、语文、法律、职业道德常识等)。
 
(3)准考证打印以及考试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区高管局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区高管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4)出题和评卷。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出题和评卷。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区高管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一般为7~9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4)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2-3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按招聘各岗位人数的1:1.2—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在区高管局网站上公布。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谈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包括报名材料(原件)等资格的复审,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以及考核情况,经本局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公示中发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取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暂不入事业单位编,福利待遇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在编人员。
 
四、纪律和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自觉接受驻厅监察部门、厅人事处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4.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何小姐,0771-2115913、2115937)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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