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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8年04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5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2018-04-25 17:39:3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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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截止日期:2018年5月4日
  • 所属省份:贵州 工作地点:遵义 招聘人数:45名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岗位

    法官助理、书记员、辅警共计45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身体健康;

    4.报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日及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日及之后出生);报考辅警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日及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日及之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要求;

    6.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7.具有遵义市范围内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元)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汇川大道)。

    4.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自备,A4纸张大小),以及填写完整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及该照片电子档(电子相片规格按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代为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出具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报名行为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所提交填写资料出现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招聘职位计划数。调减情况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7.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请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此证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代领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计算机测试和面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人力资源网”、“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计算机测试

    1.计算机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计算机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计算机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同时进入计算机测试)确定进入计算机测试的人员。计算机测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3.计算机测试内容: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100分。

    (三)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根据笔试成绩、计算机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按从高到低顺序与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划定)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人力资源网”、“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检

    笔试、计算机测试结束、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计算机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合格的结论,其他结论或不作出结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1次,复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yrs.gov.cn)、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待遇及管理

    1.招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的人员到我院工作后,从本次招考工作启动12个月之内发生离职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依次征求递补人员意见,愿意聘用到我院工作的,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聘用;自愿放弃递补资格的,由其本人通过书面或短信等有效方式作出放弃声明,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yrs.gov.cn)、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上提供成绩查询。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1—28270906(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

    0851—28322575(遵义市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

    1.职位表

    2.报名表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4日

    来源;

    http://www.zyhr.gov.cn/news/news-show.php?id=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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