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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在职考生近两年年度考核中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受处分被评为不定等次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经委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所缺职位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凡举报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递补。
九、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上述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能调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招聘工作在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市第三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欢迎举报。对违规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毕节市工能委人事教育科(0857-8223401)
监督电话:毕节市第三纪工委(0857-8248943
0857-8248944)
附件:
2014年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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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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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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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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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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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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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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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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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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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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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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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
要工作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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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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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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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煤炭
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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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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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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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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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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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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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从事文字资料
整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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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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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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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及
以上工
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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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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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营
经济发展局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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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工作员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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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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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科从事食品
监测管理工作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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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年及
以上
工作经历。
|
3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
|
工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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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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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岗位
|
中小微经济管理科从事
项目验收财务报表审核
等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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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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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管理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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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从事文字材料
撰写及日常事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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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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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管理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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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科从事民营企业
融资上市等工作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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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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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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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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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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