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分,及格线为60分。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或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免笔试)在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一次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及考试总成绩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 91ExAm.or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报考须知
1.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服务期满整年的日期年限。
2.纳入本次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放宽年龄或限定户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不得再次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以2018年5月22日之前取得当地户籍时间为准),按照《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要求执行。在吉林市城区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可视为吉林市城区户籍。
4.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及面试将分别在吉林市城区和永吉县、磐石市、桦甸市、舒兰市、蛟河市设立考点,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本人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注明的考试地点及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5.由于笔试阅卷由自动化读卡机读取,分数自动生成,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故不接受笔试成绩复核申请。
6.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附件6)。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江城日报》,《江城晚报》。
(二)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2. 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62507976(吉林
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2—62037580(吉林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4.《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设定为《通用知识》。
二、考试题型
试卷由客观化试题组成。客观化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考试方式和时限
闭卷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客观化试题答案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填涂在答题纸(卡)相应位置上。
四、考试参考内容
(一)政治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物质和意识、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2.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历史地位以及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4.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经济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商品与货币、资本理论等。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
(三)法律
1.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概念、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2. 宪法。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有关部门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诉讼程序法、国际法等。
(四)时事政治与基本常识
1.时事政治。近一年来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重大会议、政治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等。
2.自然、历史、人文、科技、生活、安全等常识及吉林省省情。
(五)写作基础知识
写作基本要求、行文规则、公文的特点与功能、公文的种类、公文的文体与格式等。
(六) 其他
与事业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从业背景知识等。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注:本文来源于“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原标题“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附件3:《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小学、中学)考试大纲》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中学)
一、考试目标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下列知识、能力和素养: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4.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一)职业理念
⒈教育观
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2.学生观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91考试网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⒊教师观
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
(二)教育法律法规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2.教师权利和义务
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
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职业道德
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尊重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
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文件精神。
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的道德规范问题。
2.教师职业行为
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文化素养
了解中外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了解中外科技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
了解一定的科学常识,熟悉常见的科普读物,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
了解重要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
了解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
了解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
了解艺术鉴赏的一般规律,并能有效地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五)基本能力
1.信息处理能力
具有运用工具书检索信息、资料的能力。
具有运用网络检索、交流信息的能力。
具有对信息进行筛选、分类、管理和应用的能力。
具有运用教育测量知识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的能力。
具有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设计、制作课件的能力。
2.逻辑思维能力
了解一定的逻辑知识,熟悉分析、综合、概括的一般方法。
掌握比较、演绎、归纳的基本方法,准确判断、分析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
准确而有条理地进行推理、论证。
3. 阅读理解能力
理解阅读材料中重要概念的含义。
理解阅读材料中重要句子的含意。
筛选并整合图表、文字、视频等阅读材料的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
分析文章结构,把握文章思路。
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
4.写作能力
掌握文体知识,能根据需要按照选定的文体写作。
能够根据文章中心组织、剪裁材料。
具有布局谋篇,安排文章结构的能力。
语言表达准确、鲜明、生动,能够运用多种修辞手法增强表达效果。
《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中学)
一、考试目标
1.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能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问题。
2.理解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掌握德育原则和德育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活动的能力。
3.掌握中学生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
4.理解中学生生理、心理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5.掌握班级日常管理的一般方法,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具有设计一般课外活动的能力。
6.掌握教师心理,促进教师成长。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一)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
1.了解国内外著名教育家的代表著作及主要教育思想。
2.掌握教育的涵义及构成要素;了解教育的起源、基本形态及其历史发展脉络;理解教育的基本功能,理解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包括教育与人口、教育与社会生产力、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教育与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