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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8年05月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招考1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8-05-23 07:19:3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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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2 截止日期:2018年6月8日
  • 所属省份:山东 工作地点:济宁 招聘人数:100名

    依据《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3]54号)和《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和服务社会双重作用,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批准,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岗位。道路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在民警指导下,道路交通协管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2、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6、协助民警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7、接受群众求助;

    8、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10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招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等。(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济宁户籍(非济宁户籍人员需在济宁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且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男性16-45周岁、女性16-40周岁,具有特殊专业特长且素质优秀,符合身体要求的特殊困难人员选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至两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裸视力4.8以上或裸视力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已享受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政策、领取营业执照、高校和技师院校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等各类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一)初审

    1、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6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初审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车站西路八里庙运河大桥向西1.5公里路南,运河壹号食汇城对过;公交线路:102、103、303路,大运河驾校站下车,向西200米)。

    3、初审材料:所有报名者均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等3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选用公岗协管员报名表(1份)和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另需提供《低保证》;失地农民另需提供征地合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所出具的贫困证明;非济宁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经初审通过的人员,6月8日前需提交《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1份),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社区(村)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政审材料则待笔试、体检合格后另行提供。

    (二)笔试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8:30至18:00到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吴泰闸路117号)204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对于最后1个名额同分竞争者,另行安排面试确定入围人选。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经岗前培训合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录用人员在上岗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

    四、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工作原则,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给予每月400元的绩效考核补助。

    五、其他事项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录取资格。招聘过程请保持手机开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告知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三)本招聘公告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7—2939053、2347770。

    附件:1.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doc

    2.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用公益性岗位道路交通协管员报名表

    道路交通协管员报名表.docx

    2018年5月21日

    来源:

    http://www.jnhr.gov.cn/XinWenZhongXin/WenZhang/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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