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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4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所属省份:贵州 工作地点:兴仁县 招聘人数:若干兴仁民族文化歌舞艺术团于2008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兴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兴仁县文化馆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成立以来,一直围绕县委、县政府及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工作大局开展相关工作,几年来,完成省、州、县各级各类演出及其他相关活动任务1000余场(次),积累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具有本土特色的原创歌舞及其他节目,同时广泛的组织和参与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成就了“全国先进文化县”的文化名片,是州、县各种演出或其他活动不可或缺的专业队伍,为全州、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根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兴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演员若干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标准和专业要求,侧重专业能力考察选拔。
二、工作职责:
1、常规演出任务;
2、礼仪服务;
3、旅游解说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25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限女性,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
6、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或专长,能歌善舞;
7、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8、入职后必须确保能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9、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毕业并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四、演员工资及福利:
1、演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全勤奖+演出及其他活动补助;
2、试用期为一到二个月,试用工资为1800.00元,连续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职资格;
3、试用期通过入职考核者,正式签订相关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3000-3500元(不含“五险”,“五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属于自付部分由演员自己承担,其余部分由单位承担),演出及其他活动补助视经营性演出收入确定。
4、所有演职人员食宿自理。
5、优秀的演员还可获得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递交材料报名或网上报名(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地点:兴仁县文化馆(兴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后楼)
联系人:龙恒13984664085李璐18885991510
邮箱:529384680@qq.com
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兴仁民族文化歌舞艺术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专业考核
考核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自行进行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执行,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的,由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附件:兴仁民族文化歌舞艺术团公开招聘演员报名登记表.doc
兴仁县文化馆
2018年5月31日
来源:
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1806/t20180602_3284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