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山东 工作地点:费县 招聘人数:6名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费县薛庄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乡镇基层部门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6人,其中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岗位2人(男女不限),计算机操作岗位2人(只限男性),农产品安全监测岗位1人(男女不限),法律服务岗位1人(只限男性)。(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费县人民政府网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费县薛庄镇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数应达到1:1.5的比例。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招聘人员可到费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政审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对因弃权及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人员的职责任务
被聘用人员安排到薛庄镇政府相关专业岗位部门工作。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4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正式聘员工资为2600元/月,正式聘用后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缴纳社会保险。薛庄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考勤考核等。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0539-2110263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5日
来源:
http://www.ggzp.sdhrss.gov.cn/ww/z/a/news_detail/1/0/2c90819163c9c6a70163cea7689300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