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贵州 工作地点:贵阳 招聘人数: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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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不具有司法行政人员身份,不纳入检察机关正式编制,是检察机关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委托贵阳林城人才派遣公司管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聘用制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7名(4名<男性>,3名<女性>);
(三)工作职责:协助检察官从事办案辅助工作。如:法律文书拟写、打印、校对、送达、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装订卷宗等工作;协助综合部门做好文稿起草、信息新闻稿件撰写文秘、宣传、网络维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作风正派,热爱检察工作,遵守检察工作纪律规定,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明显疤痕、纹身等;
3、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4、能熟练运用OFFICE操作软件,熟练掌握计算机中文录入,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5、学生干部、党员、有文体特长者均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人员。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9:00起至6月26日16:00时止(5天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3、报名程序:请报考人员在投档时间内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投档申请。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证书、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查;
复审按网上投档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符合条件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1:6比例,截止审核;
时间:2018年6月28日(周四)上午9:00至下午16:00;
地址: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二楼);
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资格。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体检。
五、体检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政审
1、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考察和政审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出现不合格等情况经查实,取消考生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由林城派遣公司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进行派遣;
2、试用期收入:1840元/月,试用期二个月;
3、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聘用人员工资实行月薪制,待遇按财政保障标准3289.75元/月(含个人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等),工龄工资逐年递增,另有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比照正式职工享受休假及劳动待遇。
九、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3、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我院,相关未尽事宜,由我院研究确定并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1-86697169
举报电话:0851-86697162
2018年6月21日
来源:
http://www.gyrc.com.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xwid=7e26acf0cd9600000000&dlid=1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