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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61112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3611547 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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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计划引进人数 |
引进人才要求条件 |
备注 |
学历、职称要求 |
专业要求 |
毕业年限要求、年龄要求及其他 |
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01 |
01 |
管理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4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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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教育局 |
丹寨民族高级中学 |
02 |
02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英语 |
4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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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03 |
03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汽修 |
4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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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丹寨县人民医院 |
04 |
04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主任医师 |
外科 |
4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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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主任医师 |
内科 |
4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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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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