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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03 截止日期:2018年7月6日 所属省份:重庆 工作地点:重庆 招聘人数:2名根据《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发[2016]555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8年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2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助残志愿者岗位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类院校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
(二)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2017年—2018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关于征集2017年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函》规定,本次招聘岗位为辅助性、非营利性的助残志愿者辅助岗位,共招聘2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荆竹村)。
3.报名所提供材料: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
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
4.面试。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
5.体检考察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由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四、政策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使用期限3年,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1.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六、咨询电话:47530473。
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2日
来源:
http://jj.cq.gov.cn/content-7b59b3dd5d404b948e8b0fb7d357e502-972a82b6643efc01016459c212070b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