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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年07月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公开招考20名普通雇员简章
2018-07-12 00:52: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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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11 截止日期:2018年7月17日
  • 所属省份:湖南 工作地点:长沙 招聘人数:20名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长沙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及利用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普通雇员,主要担负集体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等登记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20名综合受理岗位普通雇员。

    二、聘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期限为两年。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或自考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截止到报名当天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生不得以低层次学历参加报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年龄:36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根据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作为参考依据,应聘者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下列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方可报名,拟录取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通过学信网验证。专业分别是: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5、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17日每天9:00至17:30。

    3、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楼5楼516会议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等报考资料的原件,并提交这些资料的复印件(另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下本人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号码)。报名表请下载本简章后的附件版本,填写一式两份,并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于7月19日9:30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和报名登记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范围,不委托培训机构。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于7月26日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面试方式由结构化面试构成。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30日上午9:30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布,所有进入体检人员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者,根据评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示3天。在公示前由于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职,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1、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事科报到,然后分配到相应岗位,试用期一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提出转正意见,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两年。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新聘用人员由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凡不服从安排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不得在外兼职,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聘,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新聘用人员待遇按《长沙市国土资源系统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国土资政发[2012]13号)文件规定执行。月工资标准按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长沙市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发放,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费用由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本人负担。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夏丽,联系电话:0731-84529090,监督电话:0731—845291910731—84529192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11日

    来源:

    http://www.cshr.com.cn/html/news/detail/14741.html?id=1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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