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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8年07月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考1名人员公告
2018-07-18 18:12:3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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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18 截止日期:2018年7月25日
  • 所属省份:北京 工作地点:北京 招聘人数:1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海关总署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六个部门,分别是综合管理部、宏观经济研究部、战略发展研究部、海关基础理论研究部、海关政策研究部和国际海关研究部。主要负责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海关基础理论及政策研究、国际海关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本次拟公开招聘1人:战略发展研究部战略发展研究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并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年龄要求。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附件1)。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2),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在校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发送至yjzx@customs.gov.cn。

    2、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17时,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2人,招聘取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笔试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626;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13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研究中心,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下载:

    ·附件1: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岗位申请表.doc

    来源:

    http://www.mohrss.gov.cn/gkml/rsgl/sydwrsgl/201807/t20180717_297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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