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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定于5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笔试结束后,考选主管机关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沟通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设监督席,邀请 纪检等部门参加,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范围,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来源:91考试 网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除特殊情况经考选主管机关同意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体检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体检前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栖霞市委组织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网址:www.sdqixia.gov.cn)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使用
1、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栖霞市统一管理使用,安排到镇、街道、开发区工作,使用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选,不指定或出版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报考人员在考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栖霞市委组织部联系。
本次考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员范围、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以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35—5235207
监督电话:0535—5212981
电子邮箱:qxsrcb@163.com
通讯地址: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山东省栖霞市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305房间,邮编265300)
附件:
2014年栖霞市考选应届优秀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科)专业指导目录
为规范考生报考,参照《烟台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制定本目录,考生报考时原则参照所列专业报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未列入的专业,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是否允许报考。
一、农学类:农学、热带作物、药用植物、土壤与农业化学、烟草、园艺、园艺学、果树学、蔬菜学、观赏园艺、植物保护、茶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营养学、植物科学与技术、草业科学、草业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林业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保护学、经济林、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旅游、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林业信息管理、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经理学、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
三、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利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务管理、水务工程专业
四、中文类:中文、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中文、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现代汉语、文学、新闻、新闻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五、法律类: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劳动法学、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金融法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经济法律事务、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卫生法学、司法警务、法律文秘、司法信息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