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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7年7月31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第一批已择优聘用。现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确定第二批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9184250,联系人:褚张晶
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4-89189332,联系人:邵求良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原标题: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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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doc
拟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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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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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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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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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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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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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精神病院临床医疗(精神科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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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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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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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职称、精神科医师执业资格,2014年6月至今在宁波市精神病院从事精神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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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
2018年8月3日
If you don't like it ,you can lump it. 纵不喜欢,也要容忍。
A clear conscience laughs at false accusation. 只要问心无愧,无端的指责可以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