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重庆 工作地点:重庆 招聘人数:4名为切实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就业法》、《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綦江区石壕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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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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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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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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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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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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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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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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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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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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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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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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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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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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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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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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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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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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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岁(女不得大于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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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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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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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4.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5.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6.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7.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8.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符合窗口部门基本外观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其他规定条件。
4.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以内(已退休人员除外)。
四、报名流程及考试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石壕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毕业证、一张一寸免冠登记照、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招聘对象条件八条中提供一条即可)。
2.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不真实取消报考资格(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视同本人填写)。
3.资格审查。社保中心会同镇人事干部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对报名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告知本人。对于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列入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2018年8月20日9:00-12:00
面试地点:镇二楼会议室
五、考察
对考察对象,由镇党群办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由镇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列入聘用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八、劳动报酬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月待遇为:1500元工资+1500元生活补助+工作餐补助+工会福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周末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
九、公益性岗位的动态管理
(一)聘用
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岗位出现空缺的,将实行补充聘用,聘用人员优先从本次考试合格中选择。
(二)退出
1.中途退出。公益性岗位为过渡性就业安置,工作期间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自主择业,单位也将就个人特长推荐就业。
2.享受补贴期满。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享受补贴期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3.违法、违纪行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受到国家刑事处罚的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其他因工作失误或主观故意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自动终止劳动合同。
4.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社保中心按季度出具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连续两次不称职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十、附则
(一)公益性岗位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由镇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解释。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3-81713944。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来源:
http://shz.cqqj.gov.cn/shdt/news/2018-8/1749_1178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