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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综合类岗位(含卫生类公共卫生管理科员岗位,下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卫生法律法规为医师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三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影像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使用中医临床试卷,药剂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 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照岗位计划,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201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承诺;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发表的稿件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最迟于体检前提供。
本次招聘规定: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4年7月底。“本专业岗位”指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中明确所从事的专业岗位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如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交,最迟于体检前一并提交。“发表的稿件”日期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缴费后,发给面试准考证。
3、面试(100分)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 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属综合类岗位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综合类岗位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属卫生类岗位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卫生类岗位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三)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其他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弃权或不同意录取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 ,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工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