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发布时间:2018-08-20 截止日期:2018年8月24日 所属省份:云南 工作地点:迪庆州 招聘人数:2名
根据工作需要,州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中共迪庆州纪委监委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2.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中文、新闻学等专业毕业,具有文字写作能力的优先)。
4.具有迪庆州本地户口的待业青年。
5.符合以下公益性岗位安置基本条件的人员(满足一项条件即可):(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纪委组织部(康珠大道8号)。
联系人:杨净知联系电话:8232011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照片,《中共迪庆州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委会由州纪委监委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原则上1年一签,试用工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调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中共迪庆州纪委监委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月工资不低于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共迪庆州纪委监委
2018年8月20日
附件:中共迪庆州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来源:
http://www.diqing.gov.cn/xwzx/tzgg/0908358997316587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