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面试用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参加试讲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5%、面试占总成绩的5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核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将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测试,应当接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本公告由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2-619998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 0472-5221931
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472-6169995
原标题:包头市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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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包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表
| 包头市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经费来源 |
计划招聘数 |
岗位编码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报考资格条件 |
专业测试方向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专业及代码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 1 |
包头市体育局
(101) |
包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10101) |
全额拨款 |
1 |
1010101 |
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
研究生:基础数学07010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991509 |
|
| 2 |
包头市体育局
(101) |
包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10101) |
全额拨款 |
1 |
1010102 |
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本科:物理学070201;
研究生:理论物理07020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物理学 |
5991509 |
|
| 3 |
青山区人社局
(102) |
青山区二0二医院
(10201) |
差额拨款 |
5 |
1020101 |
科员1 |
专业技术 |
本科:临床医学100301(98版)100201K(12版);
研究生:内科学10020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周岁及以下
、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临床医学基础 |
3139291 |
|
| 4 |
青山区人社局
(102) |
青山区二0二医院
(10201) |
差额拨款 |
1 |
1020102 |
科员2 |
专业技术 |
本科:会计学110203(98版)120203K(12版)、财务管理110204(98版)120204(12版)
、财政学020103(98版)020201k(12版);
研究生:会计学12020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会计学 |
3616710
|
|
| 5 |
青山区人社局
(102) |
青山区二0二医院
(10201) |
差额拨款 |
1 |
1020103 |
科员3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
专业技术 |
本科:临床医学100301(98版)100201K(12版);
研究生:外科学1002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周岁及以下
、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临床医学基础 |
3139291 |
|
| 6 |
青山区人社局
(102) |
青山区妇幼保健院
(10202) |
全额拨款 |
1 |
1020201 |
科员1
(蒙汉兼通定向岗位) |
行政管理 |
本科:汉语言文学050101、新闻学050301、思想政治教育030404(98版)030503(12版);
研究生:汉语言文字学0501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新闻学05030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公共基础知识
(蒙文卷) |
3616319 |
|
| 7 |
青山区人社局
(102) |
青山区妇幼保健院
(10202) |
全额拨款 |
1 |
1020202 |
科员2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
专业技术 |
本科:临床医学100301(98版)100201K(12版);
研究生:儿科学10020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执业医师注册为儿科专业。 |
儿科学 |
3623622 |
|
| 8 |
青山区人社局
(102) |
青山区疾控中心
(10203) |
全额拨款 |
1 |
1020301 |
科员1 |
专业技术 |
本科:会计学110203(98版)120203K(12版)、财务管理110204(98版)120204(12版)、财政学020103(98版)020201k(12版);
研究生:会计学12020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会计学 |
3616710 |
|
| 9 |
青山区人社局
(102) |
青山区疾控中心
(10203) |
全额拨款 |
1 |
1020302 |
科员2
(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