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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8 截止日期:2018年9月14日 所属省份:山东 工作地点:滕州市 招聘人数:若干为更好地服务洪绪镇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城镇管理力量不足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滕发[2016]3号)和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的意见》(滕政办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受洪绪镇党委、镇政府委托,现公开招聘城镇管理协管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城镇管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相关获奖证明。
(三)年龄在20-35周岁、非洪绪镇户籍的男性公民。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态均匀、无纹身、品行良好、举止端庄,身高1.75米以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治安及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它不适宜从事城镇管理工作的。
二、相关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加月度绩效考核工资模式,其中基本工资每月1550元,绩效工资每月200-400元。工作满5年的协管员,缴纳养老保险。
三、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4日,报名时携带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如是复退军人的需携带退伍证,
四、报名地点
滕州市善国北路107号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三楼305房间
联系人:许主任联系电话:0632-5878009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7日
来源:
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zhxzzfj/ggtz/201808/t20180827_3685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