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相片
性 别
政治面貌
学 历
籍 贯
户口所在地
职 称
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毕业(在读)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获奖情况
配偶信息
姓名
学历
学位
职称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现工作单位
职务
报考信息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名称
报考岗位编号
资格审查 (加注“同意报名”意见并盖章)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2、此表任何栏目内容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