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广州 招聘人数:1名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编外合同制司机1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公道正派,热爱法院工作;
3.男性,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现居住在海珠区及周边;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持准驾车型A1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及具有较丰富的路面驾驶经验。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9月19日上午9:00至11:30,报名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B1002室。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明、驾驶证,无犯罪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并由本人填写《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机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参考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相关科目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考试内容参考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相关科目进行汽车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标准按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发放绩效奖励。
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住宿自理。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2,83005325。
联系人:隋主任、程小姐。
附件:2018年8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机报名表
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1日
来源:
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hzdt/tzgg/rszk/201809/t20180911_525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