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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纪念和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为民实事项目之一。根据厦府办[2011]160号文精神,我区今年将在大同、祥平街道各建立一个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并招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区大同、祥平街道职业援助中心各设管理人员1名,职业康复指导员1名,社会工作者3名。
二、招聘条件
1、本区户籍,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管理人员需有从事管理工作经历;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和具有职业指导师、助理社工师以上资质人员;
6、所有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信息(2011年9月23日)。招聘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9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者可到大同、祥平街道残联索取简章和《报名表》。报名时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
大同街道残联(街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7026089
祥平街道残联(街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7369980
4、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10月30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残疾人工作相关知识(复习材料由区报名点免费提供)。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2小时。
(2)资格审查。本次招考笔试前不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然失去面试资格,不进入面试。每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由市统一确定再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其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考官由区援助中心领导小组确定。
5、体检(时间待定)。每个岗位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由区援助中心领导小组提前通知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援助中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料所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区援助中心领导小组将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或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对其是否具有聘用资格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区援助中心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7、公示。对报经区援助中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七天。
8、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大同、祥平街道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实施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未尽事宜由区援助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同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