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惠州市 招聘人数:3名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结合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实际及当前社会事务协管员指标空缺情况,按照公开考核、择优选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考核选聘社会事务协管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根据大亚湾区人社局目前社会事务协管员岗位空缺数及业务需要,此次公开考核选聘社会事务协管员共3名,主要从事机关文秘、人力资源业务、劳动监察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承担工作责任和义务;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选聘社会事务协管员的。
二、组织程序
此次公开考核选聘社会事务协管员不等同于国家公务员考录或者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集中体检、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月17日(共2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4楼B408房(即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52-5562270。
3.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个人身份证、学历(学士)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大亚湾区人社局2018年公开考核选聘社会事务协管员报名表》;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4)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组织测试。考核选聘岗位与资格审查合格者的测试比例一般为1:3及以上,对未达到规定测试比例的则另行研究决定。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内容为通用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局集约网等其他公开渠道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每名测试对象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于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并适时在局集约网站等其他公开渠道公布。
(四)集中体检。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均为合格分数线以上)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者,可结合实际在一定范围内借鉴相关规定对其个人进行考察了解并形成书面的考察材料。
(五)研究公示。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局集约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三、薪酬待遇
本次通过公开考核选聘的社会事务协管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直接与大亚湾区人社局建立劳动关系,其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随大亚湾区年度社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进行适时调整,其中2018年薪酬待遇为61107元/年.人(含单位缴纳的四险一金等),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提供工作日伙食(需个人另行付费)。
四、其他事项
(一)从事此次公开考核选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有应当回避情形或,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考虑岗位需求及业务实际,对于此次确需通过公开选聘未能聘满岗位人选的,则按有关规定推荐合适人选并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四)本次公开考核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区人社局2018年公开考核选聘社会事务协管员报名表》。
本公告由2018年区人社局社会事务协管员考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270,黄先生。
附件:大亚湾区人社局2018年公开考核选聘社会事务协管员报名表
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1日
来源:
http://www.dayawan.gov.cn/qrsj/news-010201-433c00dfb39741cf91efee05796ee8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