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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7 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3日 所属省份:四川 工作地点:广安市 招聘人数:3名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市职工服务中心(广安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从即日起到10月23日止(工作时间内),携带《招聘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市总工会办公室(市委大楼702室)免费报名。报名联系人:刘自川,联系电话:2334433。
市总工会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10月25日上午进行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比例为1:3方能举行考试。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体检: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等额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待遇
工资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社会保险按广安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广安市总工会
2018年10月16日
职工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gaszgh.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id=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