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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8年10月云南省澜沧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特殊招考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10-19 1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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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9 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0日
  • 所属省份:云南 工作地点:澜沧县 招聘人数:2名

    为进一步繁荣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积极推进“拉祜文化名县”战略目标,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实际,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特殊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更好的组织开展2018年澜沧县广播电视台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澜沧县广播电视台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

    4.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普洱市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8年10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澜沧县广播电视台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招聘简章要求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并附电子照片1张);

    3.报名审核结束后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岗位开考,或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时间、地点、出题、内容

    考试工作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考试结束,

    地点:县广播电视台二楼会议室。

    2018年11月12日上午8:20分未到达澜沧县广播电视台考生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共5人,主评委为面试评委小组组长。面试工作由澜沧县文体广电局组织实施。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工作;

    报名时达1:3开考比例,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导致面试时比例减少的,可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考试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

    每位考生考试时间在30分钟以内。

    1.观看个人提供的音像资料(考试当天提供个人视频

    3—5分钟汉语播音新闻稿件作品DVD光盘<MPG格式>,要求在5分钟以内),占20%。

    2.观看一段短片,然后用普通话播报短片内容,占25%。

    3.用普通话播报一则新闻或一段专题(时间为10分钟以内),占25%。

    4.用普通话回答主考官提出的三个问题,(每个问题在3—5分钟以内作答),占30%。

    (四)成绩计算

    1.评分采取百分制。

    2.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技术水平测试成绩

    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若成绩相同,则考试内容第四项成绩高者胜出;若仍相同,则考试内容第二项成绩高者胜出;若还相同,则考试内容第三项成绩高者胜出。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和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体检前验证,工作人员根据体检人员名单核查考生身份,带领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体检纪律,要防止替检等作弊现象的发生,不得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

    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视为体检“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在医院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人社部门、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只能复检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请考生自行准备。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考核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若考核不合格,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八、其他要求

    1.参加特殊招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岗位总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依次进行递补,如没有递补人员取消岗位: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1.此次特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附:《2018年澜沧县广播电视台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附件:2018年澜沧县广播电视台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xls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

    来源:

    http://lancang.gov.cn/info/1082/125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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