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习主席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十九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贵州:2018年10月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武装部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仓库保管员简章
2018-10-30 00:49:34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发布时间:2018-10-29 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
  • 所属省份:贵州 工作地点:惠水县 招聘人数:1名

    为加强我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经惠水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惠水县人民武装部仓库保管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惠水县人民武装部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仓库保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惠水县人民武装部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仓库保管员1人。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惠水县户籍须具有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2.惠水县外户籍考生文化程度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军队和国防建设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

    4.年龄在20岁至28岁之间。(出生日期于1990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取得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工作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军队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流程为: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治考核→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10月26日9时至28日22时,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hs.gov.cn)发布《惠水县人民武装部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仓库保管员简章》。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31日(当日的8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惠水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联系人谭志良;

    3.报名时请带上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一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

    (三)资格审查

    惠水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将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惠水县人民武装党委审核通过后,给考生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五、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根据惠水县人民武装部工作性质和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情况,设置考试内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6日,地点:惠水县人武部。具体安排如下:

    9:00分-11:30《国防动员基础知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时事政治》(共计150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地点县人武部、县濛江新校区田径场。具体安排如下:

    9:00-9:30俯卧撑

    10:00-10:30100米短跑

    11:00-11:303000米长跑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训练大纲(共同部分)执行。

    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由县人武部军事科确定“体能测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含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总成绩。

    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人武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惠水县人武部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民武装部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h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hs.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惠水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十四、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惠水县人民武装部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733423(惠水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0854-8733425(惠水县人民武装部纪委)

    联系人:谭志良联系电话:13508547896

    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武装部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

    http://www.gzhs.gov.cn/doc/2018/10/27/1311345.shtml

     

     


  •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浙江:2018年10月浙江师范大学非..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