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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29日,现场报名地点:县政府3号楼五层536室,山西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精神,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其中:党群系统13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名)、政府系统19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7日至2000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得报考。
2、现在编在职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不得报考。
3、近三年来因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报考。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29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两点半至6点)
报名地点:县政府3号楼五层536室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在编在职者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6)下载并打印《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下载网址: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x.sxjz.gov.cn)。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同时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退伍证。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参加“农业技术推广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格式。
考试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3、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若报名人数不达3:1招聘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定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若报名人数不达3:1,其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到本单位相应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后不再报考其他岗位的,报名费退还本人。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3) 2018年12月7日(上午8点至12点)持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来源: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