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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那弄村扶贫信息档案员(非在编),现将招聘公告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平田村扶贫信息档案员(非在编)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年龄在18-40周岁,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扶贫事业,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常住户口为巴马籍,熟悉当地情况、熟练电脑操作。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非在编)原则上优先选聘常驻工作单位辖区内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及刑满释放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未结的;
4.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和村干部(除村团支部书记或妇女主任兼任外);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非在编)工资待遇按县相关文件执行。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部门另外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四、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1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百林乡党政办公室(乡人民政府二楼)
电话:0778- 6128040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填表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五、面试办法及聘用方式
(一)确定面试人选
公开招聘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以电脑操作为主。
(三)聘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每年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另行招聘。
咨询电话:0778- 6128040
原标题:百林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平田村扶贫信息档案员(非在编)招聘公告
百林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来源:http://www.bama.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44484.html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