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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0 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2日 所属省份:江西 工作地点:宜春市 招聘人数:8名
为加强宜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保障日常工作规范运行,宜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犯罪被处刑罚或正在服刑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辅助执法办案管理。
(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其中女性4名);
(三)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11月16日至2000年11月16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开展工作,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需值晚班;
(四)具有宜春市户籍,在本地有固定住所,自行解决住宿。工作时间单位解决食宿,工作地点为宜春市公安局警务培训中心(宜春大道2000号);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纹身,体表无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色弱色盲,无传染病、无手术后遗症、无家族遗传病史。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网、宜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宜春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2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1006室。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联系电话:3292924。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均需原件与复印件)、4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已婚的携带计划生育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考核科目为俯卧撑、1000米跑(女子仰卧起坐、800米跑)两项,体能测试科目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实施,两项达标为合格。因怀孕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女考生,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9时(因天气原因变动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宜春市公安局警务培训中心田径场
(五)面试
体能测试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面试测评组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笔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其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者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春市公安局网站(互联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上岗培训,拟聘用人员有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分配。
(三)正式录用后工资为2879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加班费200元/月,单位缴交的“五险”679元)。
五、招聘公告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宜春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16日
宜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来源:
http://www.ycsga.gov.cn/news-show-1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