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广州 招聘人数:1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越环组办[2018]47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职责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区及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和统筹辖地环保联络员队伍和有关环保工作的人力资源,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排污申报、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配合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并及时向越秀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8、负责越秀区政府、越秀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它环保工作等。
9、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等环保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是退伍军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长时间配合区环保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夜间巡查、一线辅助执法、应急值班,有驾驶执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岗位及相关要求
1、招聘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3、工资待遇:工资福利按照招聘单位上级部门制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0日(不含周六、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二楼登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
3、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3573958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在网上下载填写《登峰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持申请表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5、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五、考试办法
应聘人员需经过笔试或面试(必要时两者结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登峰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
相关文件下载
登峰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
http://www.yuexiu.gov.cn/yxxxw/pc/yxdt/tzgg_yxdt/20181121/detail-2100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