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工作人员(为编制外用工)3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法:
(一)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地点:洞桥镇政府一楼党政办办公室
(三)时间:2018年11月20日—11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①身份证、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②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③填写《洞桥镇乡镇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表格可以洞桥镇政府网站下载或到镇一楼文书办公室领取;④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五)报名人员报名时同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温馨提示:如本页面未显示文章全部内容,请点击文章下方翻页选项阅览更多文章内容!
Poverty is the test of civility and the touchstone of friendship. 贫穷是对人情的检验,也是友谊的试金石.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