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陕西 工作地点:西安 招聘人数:1名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空基地”)2004年8月由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2005年3月正式启动建设,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陕西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基地管委会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正局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西安航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成立于2006年9月,是航空基地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营业务是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及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企业投资咨询、融资咨询的服务;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生产及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贸易物流、房屋租赁等。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西安航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
岗位类型:企业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负责西安航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维修维护、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入园项目个性化需求提供全方位孵化服务,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宣传有关创新创业政策并负责落地兑现,组织实施双创载体的建设,负责对外交流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类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士工作经验分别不少于5年、6年、9年,且具有不少于5年的项目、产业园区管理、孵化器管理等方面经验。
(五)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产业运营、投融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项目运作、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七)有开发区、国有企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航空基地官网(www.caibxa.com)、航空基地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如实填报,持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应准确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投报的简历无效。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五楼E05。
3.报名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需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劳动人事合同、工作成果、工作总结、职务职级职称等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专业资格证书、受表彰奖励情况等。
现场查验以上各类资料原件,复印件留档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即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试用期期间。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履职所需的分析思考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应变协调、交流表达、心理素质等。面试设定合格线,低于70分予以淘汰。
(六)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人选。考察对象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特别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经过考核和考察,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航空基地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航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029-89083679
附件下载: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来源:
http://caib.xa.gov.cn/avi/notice/2659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