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广西河池市巴马镇事业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30人公告(三)
5.巴马镇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劳务协议书.doc附件5 编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管护协议书 甲方(聘用方):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人民政府 乙方(受聘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农村信社帐户:
为切实加强对本镇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进行审核、考察、评定,并经公示后无异议,审批同意选聘乙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并与乙方签订如下劳务管护协议: 一、管护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管护面积及范围 管护面积
亩,位于
村 屯(组), 村 林班 小班和 村
林班 小班(祥见附图)。 三、护林补助 年护林补助费用为 元/年,按月发放,每月 元,年终补足 元。护林补助费由甲方通过存折或一卡通发放。 四、乙方职责 1.自觉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遵守护林员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2.对管护区域内林地进行日常巡护,每周巡护次数不少于3次。 3.对管护区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并对轻微火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报告。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7.接受本乡镇林业站工作站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认真完成乡(镇)林业工作站布置的有关工作,定期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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