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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现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护林员6名。
二、应聘人员应满足的条件:(一)遵纪守法,热爱林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二)了解护林防火知识及林业法规政策,熟悉当地情况(村情、山情、民情);(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四)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五)无犯罪记录,无破坏森林资源及其他各类违法乱纪行为。
三、报名事项:(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二)报名地点: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91号县林业局办公楼四楼办公室;(三)联系电话:67616979;(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且按规定为其缴交五险;(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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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澄迈县公益性岗位.xls
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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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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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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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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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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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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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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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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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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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在所属编号上打钩) |
人员类别: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6.完全失地农民;7.随军家属;8.贫困家庭劳动力;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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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城镇零就业 家庭认定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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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或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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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等级、证书编号 |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 |
证书编号 |
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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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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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关系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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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起止时间 |
从事职业 |
工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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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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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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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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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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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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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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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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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叁份,用工单位、个人、审批部门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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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10日
原标题:澄迈县林业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