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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 〔2010〕7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县直部门(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县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乡镇下属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且确需新增工作人员的可按要求申报招聘计划。
二、招聘计划申报办法和程序
各有关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经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审核并报县编委批准后,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69号)文件,对于现有人员超过2012年底在编在岗人员基数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申报招聘计划。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申报招聘计划时,应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除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外,招聘岗位一律不得设置地域、性别、学历、年龄层次以及与岗位无关的其他限制资格条件。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最新的教育部专业设置目录大类设置填写。
2、岗位名称应与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基本要求一致,除教师、医疗岗位和其他极少数专业性强的岗位外,一般按管理岗位申报。
3、目前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启动,申报招聘计划仍按自身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申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考试。各有关部门(单位)申报招聘计划时,要认真填写《青阳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并经县编办核准单位编制总数、2018年底在编人数、空编人数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电话:5022293)。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5日
来源: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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