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新疆 工作地点:温泉县 招聘人数:10名
2018年,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5.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㈡招聘对象
1.会计人员2人,须为会计专业或者会计类专业职称,性别不限,年龄35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2.规划办1人,男性,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35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3.综合科室7人(其中:汉族5名,少数民族2名),年龄35岁及以下,专业不限、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4.以上人员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6.有基层工作经历者、文字写作能力较强者优先。
㈢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原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经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3年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17日,(包括节假日);
2.报名地点: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党委组织办
3.报名联系电话:8998635、19990940888(联系人:李成刚)、13679960275(联系人:顾茂骞)
4.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4张、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
注:此次招考的收费依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
四、考试工作
㈠笔试
1.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2.综合试卷:试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民族政策理论、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所有笔试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㈡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时一律使用汉语答题,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
㈢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拟招聘的人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选拔,进入体检环节。如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数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㈣体检
1.体检到温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实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从报考该岗位总体考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㈤公示
由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温泉县政务网予以公示。
㈥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与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试用期每人每月3000元,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后,每人每月3500元;特殊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技术要求,实行岗位工资,财务人员、规划人员在享受以上工资待遇的基础上,月工资增加1000元—1500元。
㈡除以上工资待遇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㈢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6个月,由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至3年,财务人员、规划人员聘期3至5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㈣聘用后,食宿由场管委统一管理。
六、监督及要求
㈠温泉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㈡参加考试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㈢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政策解释
本招聘简章中,政策由中共呼和托哈种畜场党委(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咨询工作人员:李成刚
咨询电话:0909-8998635、19990940888。
九、监督电话
0909-8998502、13579599012。
来源:温泉县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来源:
http://www.xjwq.gov.cn/info/1012/534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