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喀什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招聘3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广播电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新闻舆论宣传能力,扩大喀什市对外影响力,经批准,面向全国招聘一线新闻记者3名。
二、招聘条件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3名记者岗位均为男性,汉族,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新闻记者工作或正在从事新闻记者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和新闻采编技能;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有媒体从业经历或新闻学、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喀什市广播电视影视局党政办办公室(喀什市园丁路2号,西公园对面)
4.联系电话:0998-5819011
联系人:冯文昌 19909984085 刘红梅 18799877310
(二)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需如 实填写《喀什市广电局2018年招聘记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喀什市广电局2018年招聘记者政审表》,表格正反面打印。
3.其他必要的技能及等级证书,获得的成绩、成果、荣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三)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政审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笔试采用汉语答题,考试内容以记者考试公共科目为主,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最终成绩笔试占40%,面试60%,考试成绩在喀什市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上公布。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试行。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参照喀什市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待遇。
原标题:2018年喀什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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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喀什市广电局招聘记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喀什市广电局2018年招聘记者报名资格审查表
编号: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 免冠 照片) |
民族 | | 籍贯 | | 出生地 | |
入党时间 | | 是否退伍军人 | 是 □ 否 □ |
毕业院校 | | 学历 | | 户籍性质 | 农业 □ 非农业 □ |
熟悉何专业 有何特长 | | 熟悉何种外语 | |
联系电话一 | | 联系电话二 | | 住宅电话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身份证号码 | |
中专及以上学历教育情况 |
起止年月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制 | 学习形式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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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在职学习、工作经历 |
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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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
社会 关系 及 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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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 1、“工作单位、职务、级别”中单位要填写全称,职务要具体用括号标注级别; 2、“任现职时间”为现职级时间; 3、“社会关系”中如非家庭主要成员,但属副县级以上干部的,请一并填写; 4、报考岗位所需证件、证明原件经审核后,将复印件附在本表后。 |
提示: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喀什市政府网上公示的考试相关事宜(http://www.xjks.gov.cn),如因个人没有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错过考试,后果自负。
报考者对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本人手写签名:
2018新疆喀什市广电局招聘记者政审表喀什市广电局2018年招聘记者政审表
姓名 | | 性别 | | 族别 | | 照片 |
学历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婚否 |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 | | 是否退伍军人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工作单位、职务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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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简历 | |
奖惩情况 | |
所属乡镇、街道(原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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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 地派 出所 意见 |
政审人(手写签名):
负责人(签名):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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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国保大队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说明:1、在职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未就业人员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意见(含档案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指导中心人员); 2、原工作单位(乡镇、街道)、派出所、国保大队、公安局审核意见和公章必须齐全; 3、此表审查完毕,须由公安机关密封后,送交指定地点。 |
喀什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jks.gov.cn/Item/43492.aspx
来源:喀什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