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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8年12月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招考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12-20 07:5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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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9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所属省份:北京 工作地点:北京 招聘人数:1名

    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属于同一法人的两个单位,均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各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6日9:00至2018年12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笔试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进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按操作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登陆“公招平台”查询最终资格审查结果。

    3.确认考试资格。请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1月2日9:00至2019年1月3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请“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1月4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打印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

    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月5日(周六)9:00-11:00综合知识测试。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9年1月11日之后登录北京教育人才网“公招平台”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公招平台”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凭证。

    (二)资格复审

    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在2019年1月15日(周二)9:00-16:00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现场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成绩通知单;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面试将全程录像录音。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综合成绩排名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北京教育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七、其他规定

    (一)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如出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调入手续。

    招聘咨询电话:010-83551280

    “公招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60910210

    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来源:

    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812/t20181219_79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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