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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精神,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先将报名时间及其他事项整理如下:
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 3:1以上方可开考。若实际报名人数不达3:1招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若报名人数不达3:1,相应核减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核减、取消的名额调剂到本单位相应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后不再报考其他岗位的,报名费退还本人。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来源:来源:灵石县人民政府
He who fears to venture as far as his heart urges and reason permits is a coward. 有道理的事想做而不敢做的人是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