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发布时间:2019-01-07 截止日期:2019年1月11日 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江门市 招聘人数:若干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江门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专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人数、要求条件和待遇等详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二)学历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人员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是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其他。
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2),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为:jhzfwzgb@126.com,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联系方式:0750-3861396。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
(三)资格初审。
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名的应聘者,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审核发现问题的,招聘单位将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者反馈审核意见。
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2019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等。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政务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区政法委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入围面试按照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政务信息网公示5天。
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解释。
附件:岗位表
附件:报名表
来源:
http://www.jianghai.gov.cn/bwbj/zfwsfj_147179/tzgg_147197/201901/t20190104_1796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