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中信息公开栏目上的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其中:幼儿教师增加自弹自唱、舞蹈、绘画三项测试;宣城市工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代码1306133、1306134、1306135)增加技能测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医学专业测试方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1.笔试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含各科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63-5102637(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 2018年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
序 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类别 | 岗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 考试科目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公共科目类别 | 考试代码类别 | 专业科目 | | |
| 1 | 泾县县政府 | 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管理 | 1306001 | 1 | 本科专业: 金融学(020301K) 经济学(020101) 法学(030101K) 汉语言文学(050101) 公共事业管理(120401) 研究生专业: 经济学(02) 法学(03) 汉语言文字学(5010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 综合管理类(A类) | 11 | | 0563-5102637 | |
| 2 | 泾县审计局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全额拨款 | 管理 | 1306002 | 1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 综合管理类(A类) | 11 | | 0563-5102637 | |
| 3 | 泾县团县委 | 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 全额拨款 | 管理 | 1306003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 30周岁及以下 | | 综合管理类(A类) | 11 | | 0563-5102637 | |
| 4 | 泾县行政执法局 | 行政执法大队 | 全额拨款 | 管理 | 1306004 | 1 | 专科专业: 文秘(670301) 汉语(670201) &n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