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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4 月11日至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10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4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需参加面试测试的考生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5张;
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持县团委、引导办同意报考证明。村干部须持当选证书或乡镇党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对民族文化传承做出贡献的须持表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民族文化活动获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退役士兵大学生及其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须提供相关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册亨县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4 年4月18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笔试成绩公示为期三天,公示期:2014年4月19日至21日。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达到60分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和专业测试
仅对报考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能进入面试和专业测试环节,按职位计划由笔试分数高到低按1:2以内(含1:2)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测试时间:2014 年4月19日下午
测试地点:县招聘办设置的面试测试考场(以通知为准)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4月22日
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 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公示为期三天,公示期:2014年4月24日至26日,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网址:(http://www.gzch.gov.cn/)。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时间:2014年4月27日至29日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符合人员附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证明);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符合人员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截止到2014年4月29 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明材料的人员,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0日前未提交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及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4年4月30至5月6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